融合教育任课教师职责
融合教育任课教师与班主任共同承担育人的责任,是融合教育教师队伍中最大的组成部分。融合教育教师中的任课教师的工作职责应包括:
融合教育任课教师职责一、
和资源教师、巡回指导教师、校领导和家长等相关人员共同参与特殊学生学业、生活能力及问题行为等的评估,为特殊学生的教学安置提供意见和建议;
融合教育任课教师职责二、
与资源教师、巡回指导教师、校领导和家长等共同为特殊学生量身制订个别化教育计划(IEP),承担某门课程的教学工作,并与资源教师、家长一起监督、评估IEP实施的情况;
融合教育任课教师职责三、
运用适合特殊学生特点的多种教育教学方法,调整课程及教学内容,对特殊学生实施个别化教育,提高教育的有效性,并引导特殊学生积极参与课堂教学活动及班级的日常活动;
融合教育任课教师职责四、
对特殊学生课堂中可能发生的问题行为进行监控和疏导;
融合教育任课教师职责五、
开展特殊学生发展过程的评估,加强对特殊学生的观察,了解特殊学生的发展过程,根据课程特点,针对学生的实际情况设计评估内容,对特殊学生进行动态、全面的发展性评估;
融合教育任课教师职责六、
开展教育教学研究和科研,对融合教育教学工作中的热点、难点问题开展研究,总结教育教学经验和研究成果,提高融合教育工作的科学性;
除上述任课老师责任,任课老师还应当负以下责任。
积极加强各种特殊教育专业知识的学习和培训,提高自身融合教育的素养,参加市、区县组织的各种教研、交流活动,主动保持与资源中心的联系,提高开展融合教育工作的专业技能。
尽可能地通过各种渠道(网络、报纸、新闻等)获取有关为特殊学生提供服务的各项支持信息,并尽力在必要时利用。
融合教育班主任职责:
除了日常的任课老师,融教校园的班主任也在融合教育里承担部分责任,班主任是学校中全面负责一个班学生的思想、学习、健康和生活等工作的教师,是一个班的组织者、领导者和教育者,也是一个班级中全体任课教师教学、教育工作的协调者,因此说在融合教育工作中起着不容小觑的职责。
班主任常常需要与与特殊学生和普通学生家长直接沟通,向特殊学生家长宣传特教知识,开展家校间经常性的联系,指导家长采用正确的方法开展家庭教育,注重家庭教育与学校教育的一致性,帮助特殊学生融入学校和班级,促进普通学生家长对特殊学生融合教育的理解,并在必要时做好他们的情绪疏导与安抚工作。